中院禁公天非法轉播

判有線部分勝訴  勒令電信局九十日內履約

中院禁公天非法轉播

【本報消息】澳門有線、公天服務商、澳廣視與電信局糾纏的局面,相關經營業務及合法性爭論不休,是次有線調整了訴訟策略,以違反專營合同及違法問題叩開了中級法院大門,獲得部分勝訴。中院裁定公天服務商轉播電視信號的競爭行為明顯違法,勒令電信管理局長九十日內切實履行與有線訂立的特許合同的義務,確保有線的專營權不受侵犯,並命令終止非法轉播電視信號活動。六家公天服務商需於九十日內尊重有關合同,禁止轉播未經授權的電視信號。

權衡違約作出判決

回歸前澳葡政府與澳門有線簽訂專營合同,賦予澳門有線提供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的權利,為期十五年。當時澳門已有“公天服務商”,兩者多年來為經營業務及合法性爭拗不休,為此有線展開了漫長的司法訴訟。是次有線不服行政法院判決,遂針對電信管理局長、六家公天服務商及澳廣視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中級法院判決中指,對叫停電視信號轉播的判決將造成的後果表示擔憂,但在權衡違反專營合同和法律的非法經營,及改變現有狀況將造成的不便,這不屬於法院的管轄範圍。質疑為何一項與大多數居民生活品質息息相關的服務專營權的批給,會在未公開招標的情況下進行,並設立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收費標準,使居民利益沒有被適當保護。

指電信局庇護公天

然而,有關合同並不因此喪失合法性。相反,要遵守該合同,也要遵守合法接收及轉播電視信號的規定。中院指電信管理局長重複庇護公天服務商,將接受開放電視信號與將信號重新發射,及向註冊用戶提供電視信號轉播混淆,這些觀點及行為都缺乏事實依據。電信管理局長的理解讓政府與有線訂定的合同淪為一紙空談,其聲稱叫停相關服務會波及成千上萬人,為民衆考慮令人欣慰,但正是因為批給實體未有權衡各方利益而批出專營權才造成這種局面。若採取正確措施,所謂的“損害”是可以避免的。

再者,公天服務商未經授權轉播電視信號,其從事活動不僅包括接受信號,更包括將其轉播至更多樓宇,藉維修天線收費。轉播電視信號的競爭行為明顯違法,不但違反了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同樣違反了無線電通訊法律制度及廣播業務法律制度的規定。如果現在的情況一直持續下去,公天服務商繼續從事違法活動並侵犯有線專營權,有線的電視信號傳送業務將受到阻礙,不能與例如通過衛星等其它方式傳送相同信號的經營者進行正當健康的競爭。

澳廣視無侵專營權

另外,中院考慮澳廣視所從事的業務範圍,無法得出其所經營活動侵犯有線專營權,有線要求凍結澳廣視免費播出權,但兩者接收和轉播信號明顯不同,無法得出澳廣視有任何轉播行為,看不出雙方存在衝突。有線沒法提出具體行為,更無法證明澳廣視經營活動對其專營權及其經營造成損害,駁回這部分請求。判處上訴部分成立、廢止被上訴的判決。

中院強調,不論法院的司法決定會帶來甚麼樣的社會後果,法院的職能只是適用法律,這是澳門特區基本法所規定的,亦是必須守護的法院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