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電信管理局指“公天”公司建設光纖電信網絡是違反《電信綱要法》,要求“公天”立即拆除未獲政府批準的網絡。
然而,有“公天”公司負責人認為,將舊有訊號線纜(同軸電纜)更新為光纖電纜,只是升級設備,並非鋪設新網絡,且經營業務未變;他不認為與《電信綱要法》有抵觸。
現時大部分“公天”網絡是由“環狀”的“主幹線”連接,其後由接收器轉換為電視訊號輸送至本地用戶。半年前,多家“公天”公司合作,將舊有鋪設的同軸電纜,更新為光纖電纜,使用同軸電纜的部分舊有“主幹線”已清除,亦不能使用。
就有關問題,是否已通知電信管理局。有“公天”公司負責人認為,按業界理解,更新網絡線纜只是將設備升級,並非鋪設新網絡光纖;電纜與舊有的同軸電纜功能相同,沒有衍生其他商業用途,應沒有抵觸法律,因此未有向電信管理局申請。他坦言,更新老化的線纜是希望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務。
陶永強昨重申,有關的光纖網絡是未經政府批準的。在《電信綱要法》管轄範圍內,凡建設電訊網絡必須得到政府批準,在這種情況下建設網絡,基本上屬違法。
當局已要求“澳門有線”及各“公天”公司合作解決既有問題。過程中,政府可以推動,但不代表“公天”可私自建網。他說,舊問題未解決,又衍生新問題,只會將問題複雜化。
陶永強回應“公天”公司去信行政長官要求批給廣播電視網絡建造準照一事稱,任何人均可提出意見,當局會按訴求進行研究;但不能在申請的同時,私自建網,這是政府絕不容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