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廣播須訂發展方向

勿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回歸前,澳葡政府倉促與澳門有線簽訂《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特許合同》,賦予澳門有線“合法地位”經營向繳費用戶傳送地面電訊影音信號,為期十五年。但當時澳門已有“公天服務商”,以簡單方式向消費者提供無線電視信號。其後,兩者在經營業務及合法性方面爭論不休。直至○七年廣星入股澳門有線,坊間認為公天問題有望本地化,冀透過商議,真正解決多年來的矛盾衝突。

電信局多年來將公天問題定性為“歷史遺留問題”,至今問題存在已超過十年。無可否認電信局責無旁貸,且公天與澳門有線之爭,曾導致多次停播事件發生,影響廣大居民收看電視的權利,今次廉署對電信局的勸喻中亦狠批該局的政策優柔寡斷。

雖然該局曾經提出建議贖回有關專營權,但未有把握好對澳門有線提供服務十年後作出贖回的機會,因為必須提前一年向澳門有線提出贖回要求,最終延誤了澳門電視及電信業發展。

相反,絕對不能抹煞的是,澳門有線早年已應當局要求,完善其光纖網絡系統,將在澳傳送電視訊號範圍達至幾乎全面覆蓋,無論在技術或質素已達至鄰近地區水平,已先行付出解決問題的誠意,以及着力傳送優質電視訊號,且有線年年虧損,的確長期處於不公平的營商環境。

然而,站於電信局的立場,公天已在澳經營超過三十年,市場佔有率達七成以上,倘若貿然打破當前的狀態、強行執法,公天服務商又將居民作為籌碼,或許停播事件將會接連發生,最終影響居民收看電視的權利,甚至官、民、商三者俱傷,試問誰能承擔此責任?

無論今次廉署報告中,電信局着力研究報告的建議解決方案,最多只能解決當前公天、澳門有線與電信局糾纏的局面。長遠而言,要真正解決深層次問題,達至澳門電視傳播業務穩步發展,最終仍要政府制訂未來電視傳播的整體發展方向,勾劃出清晰的發展藍圖。

故此,目前特區政府最好先行重新審視市場情況,首要決定究竟澳門需要“開放”或者繼續“專營”?從而對電信局有明確界定,並不只是針對解決個別問題,切勿“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其實制訂未來電視傳播的整體發展方向,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