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麥瑞權於八月十五日向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如下:「有傳媒指公天有線之爭,事態超越一般商業紛爭,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政府一直未以務實態度正視矛盾,更未意識事態嚴重,終釀至電視訊號整改,令千家萬戶日常電視文娛生活受影響;還觸發連環法律爭議,居民怨聲載道。八月十二日中午,有社團在議員的陪同下,連同數百名市民將居民訴求和收集到的三千多個簽名一併呈交特區政府,向行政長官反映市民『要睇電視』的訴求。一方面促請政府不應被一宗積存已久的商業糾紛束縛,將歷史遺留問題轉嫁六十萬澳門居民集體承擔,如果相關部門的官員連市民睇電視的基本權利都未能依法保障,那請政府換一個有能力給電視市民睇的官員上台」。
公天問題糾纏澳門十四年,正當政府與有線進行中期檢討之際,中級法院判決要求電信局九十天內確保有線專營權不受侵犯,並勒令終止非法轉播電視訊號活動。其後,政府匆忙提出解決方案,議定由有線向公天提供電視訊號,直至明年四月廿一日專營合約屆滿。但有傳媒踢爆,指相關方案「內容基本上與公天三年前向政府建議的解決辦法無異」,專家學者認為相關部門原來可以有三年的迴旋時間,現在方案猶如臨急先掘坑。
專家學者批評,二000年六月電訊管理局成立,隨即接下這個燙手山芋,結果相關問題隨後的十三年均未有得到有效的解決。專家學者引用廉政公署二0一0年十一月發出的《第005-RECOM-OP-2010號勸喻─公共天線服務》的資料,一個局連多年來處理所得的與公天相關的資料還要用鉛筆寫頁碼,相關工作真可謂用「認真到一個點」去形容。
專家學者及市民認為,陶局長一句『政府不會受到任何威脅』亦只是在逼不得已及為自己挽回一點面子的氣話,如果官員肯去面對和承擔,這個問題一早就可以解決。在整個問題上,廣大市民才是大輸家,因為所謂的用公帑堆成的「解決方案」,只是用市民的錢去買一些原來市民已經付錢的東西再交給市民使用而已,最慘的是而這些東西少了三分之二,試問那位市民會滿意呢?還有,行政當局還建議市民購買早已在澳門絕跡多年的「魚骨天線」再自行安裝,才能保障自己能夠看到電視。澳門市民能夠滿意特區政府嗎?這位局長將原本應自己承擔的責任全部推卸到市民身上,要全體市民承擔後果,難道這就是科學施政及用心為民嗎?
專家學者批評,行政當局根本就「睇電視」問題上從來沒有真正關心過廣大市民的感受,因為睇電視文化其實已經是大多數家庭生活上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不論是南方台的粵曲節目抑或足球比賽或其它節目究竟有沒有得看,現時事件充滿變數,不單花費了公帑,更有可能會變成輸了民心的大事,建議特區政府相關官員小心處理。
為此,他提出如下質詢:
一、有市民提出從回歸前政府都已經知道有線的專營合約與公天間已經存在爭議問題,但為甚麼在回歸十幾年後都不去面對?不去處理?不去承擔?專家學者指出政府的相關官員的不作為,已經令市民接收資訊自由的權利受損。今日當矛盾影響到廣大市民的時候,政府才開始去面對這件事情,市民叫我問一聲政府為甚麼會這樣?
二、專家學者認為在「公天問題」上,其實幾年前已經知道有線及公天之間會有官司,而且可預見只有兩個結果:要麼有線贏,要麼公天贏,政府為甚麼沒有危機感,不預先設定應變方案?而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請問政府哪個部門及官員需要問責?
三、市民叫我問一聲政府,如果「睇電視」的問題不能在短期內恢復應有頻道的收看,市民則強烈要求政府即刻換一個有能力解決他們「睇電視」問題的官員上台,對此,政府會表態支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