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何潤生在書面質詢中表示,六月初,中級法院一項判決勒令電信管理局於九十日內切實履行《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確保澳門有線電視(下稱「有線」)的專營權不受侵犯。為解決公天公司與有線之間長久以來的矛盾,電信管理局提出利用公天公司現有的服務轉播有線提供的電視訊號作為短期解決方案,更將其稱之為「唯一可行」方案。然而,隨著法院訂下的執行期愈來愈近,雙方雖在日前就接駁電視信號技術溝通並達成初步共識,但市民對於整個方案的具體內容、營運模式、當中的公帑支出、未來的收費價目等仍抱有不少疑問,甚至對此「唯一」方案一知半解。而且,有居民反映由於現時有線與各公天公司之間的收費差價大,擔心未來增加電視收費會直接加重生活負擔,而中級法院方面亦認為現時有線的收費標準「並非所有人都可以接受」。因此,政府如不儘早公佈短期方案的詳細內容,待法院判決執行期限一到,無疑是強迫居民「硬食」方案。
除此之外,亦有居民擔心在欠缺競爭的環境下有線會從此壟斷市場,除了令居民失去議價能力外,更擔心有線因而怠於提升服務質素,令頻道選擇單一,以致居民利益受損。社會上有聲音希望在有線的專營合同約滿後開放電視服務市場供居民選擇,但現時政府公佈的「短期方案」到底有多「短」?是否為合同完結期間的過渡措施?政府從未對公眾交代,不禁令人憂慮方案「短期變長期,長變無了期」,屆時又如何再談市場良性競爭以及提升服務質素?為保障廣大居民的資訊權,以及確保居民能享用價格合理、優質的電視服務,政府有必要對整個行業作長遠規劃,但可惜的是,現時政府取態被動,對公眾利益的維護只是見步行步。針對上述問題,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鑒於法院九十日的期限愈來愈近,否則形同強迫居民「硬食」整個方案,請問有關當局何時才會向社會大眾公佈方案中包括收費等的具體詳情?當中的公帑支出以及收費與現時相比會否增加?如有增加的情況,有關當局會否就居民的承受能力與有線協調收費?
二、中級法院雖然認為有線的專營合同仍具合法性,但於判詞中亦對其適當性提出質疑。加上,現時社會有聲音質疑收費電視服務專營權已影響到公共利益,並要求開放收費電視的專營權,請問政府對此的取態如何?
三、請問當局推出的「短期方案」預計會維持多久?而政府對於現時整個電視服務市場有否一套長遠的規劃,避免因歷史問題而造成市場秩序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