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六家公天公司代表楊家基對電信管理局提出的方案形容為“幼稚”,認為提出由澳門有線授權公天公司傳送電視信號做法不可行,並毫無法律依據,且澳門有線亦無權授權公天公司傳送電視信號。
若定非法即停業
楊家基強調,公天公司僅為“代客接收”信號,不存在非法轉播的問題,重申公共天線的接收,採用獨立天線或天線系統,不會與廣播電視有混淆,只是由於地理因素,部分接收“黑點”需要安裝大型天線或電纜,但不能視為電視播放,其目的只為客戶能收看電視。
另外,大氣電波內的公開信號,接收不應受到限制,若然政府堅持方案,以及認定公天公司的服務屬於非法,不排除立即停止業務。他認為,政府必先釐清法律及對居民的責任,如果公天公司與政府及澳門有線合作,公天等同“出賣”居民。
陶稱不存在轉授
電信管理局長陶永強回應指,方案不涉及獲授權者再授權的問題,皆因整個網絡將等同澳門有線電視網絡,不存在中間轉授問題,法理層面沒有違法。至於公天公司稱不排除停止服務,希望公天公司能理解,當局必須執行中級法院時限前短期內找出解決方案,保障居民收看電視不受影響。
陶永強又指,本澳電信服務已於一二年全面開放,有線專營合同亦將於一四年四月屆滿,以“匯流”模式、多種服務合一的運作將成為趨勢。未來澳門的收費電視服務走向開放,逐步與國際接軌。希望透過今次的合作契機,可鋪排公天公司未來如何適應澳門市場發展的實際需要。
法務局長張永春補充,政府提出的合作模式,不等同“分專營”,並非批給其他公司運營,故不存在違反專營合同的問題。另外,公天公司透過“過街”天線接收信號,再向其他大廈轉播,已違反有線專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