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北區社諮委雷民強表示,中級法院限電信管理局在九十天內終止非法轉播電視信號活動,此舉有悖於“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執政理念。建議當局盡快制訂並執行解決方案,同時引進三網融合技術和經驗,利用澳門新發的固網牌照結合現有六家公天公司的網絡,解決公天問題,又保障居民的資訊權。
雷民強稱,澳門公天於九十天內必須執行法院判決的結果,終止非法轉播信號活動,但在有限時間內解決歷史遺留的錯綜複雜問題,根本沒有充分考慮到居民享受資訊權利,此舉將為當局帶來巨大的挑戰和壓力,相信不具操作性。
他認為,居民之所以會“集體侵權”,是當局多年缺乏監督機制,令居民陷入兩難局面。建議當局給予有關部門足夠時間,制訂並執行解決方案,而非以“合法不合理”的模式完成有關的判決執法任務,保障大衆的資訊權。必要時可根據《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不論專營人有否履行任何應承擔合約責任,批給人可在尊重專營人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下,隨時撤銷專營。
另外,澳門應借此契機,在市場公平競爭的條件下,引進內地及外國的三網融合技術和經驗,利用澳門新發的固網牌照,結合現有六家公天公司的網絡及澳門實際需求,解決公天問題,保障居民的資訊自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