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有線專營合約屆滿剩餘三十多天
政府須明晰全資公司身份
政府將成立全資公司,負責傳送日後“基本頻道”電視訊號,並計劃外判技術人員處理日常設備維修保養。公用事業關注協會副理事長陳永源指出,政府原先計劃由非牟利機構負責提供電視訊號,如今與早前構想有出入,希望政府能夠進一步說明全資公司以甚麼方向為經營目標。
經營目標收費未明
陳永源表示,倘全資公司純粹作為公共服務,原則上取態是收費少、計費簡單;若是純商業或半商業模式運作,全資公司必然會爭取一定經費才能維持,擔心屆時居民要付較高的電視服務費,或是透過政府每年補貼來保證全資公司的運作。若脫離政府提供補貼,全資公司需要在居民身上取得經費,故政府最後採用甚麼模式讓公司繼續運作,希望能夠盡早公佈,始終收費涉及民生。雖然政府一直強調“基本頻道”的費用不高於現時公天收費,但亦要交代將來的收費是給予公天還是全資公司,必須劃分清楚。
陳永源表示,政府未有詳細解釋該全資公司的性質、職能,公衆亦希望了解其人員編制是由公職人員調任或是私人僱員,政府會否動用公帑等。運作是否類似現時機場管理公司實行的“兩級制”管理模式,成立公司後再外判給天線公司經營?他估計有此可能。
職能會否出現混淆
另外,關注到全資公司與電信局的職能劃分,兩者會否出現混淆?由澳門政府擁有的全資公司,需否負責包括購買版權?政府未有進一步說明。倘涉及購買或取得外地版權持有人的授權,公司有否合法的代表性?倘全資公司屬於商業運作,將令人產生懷疑,以何等身份代表澳門特區洽談授權?此等情況有待電信局解釋。
目前距離有線專營合約屆滿剩餘三十多天,陳永源期望政府盡早公佈措施細節。鑑於全資公司的管理層可由政府委任,市民關注公司的透明度,日後決策有否公衆討論和參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