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電視 保民為先

開放電視 保民為先

有線、公天糾紛擾攘多年,今年四月廿一日有線電視專營合約、有線與公天合作協議同告屆滿,澳門電視服務將進入新時代。澳門大學電視服務研究小組昨日公佈中期報告,為過渡期建議解決方案,但最核心的問題未有答案,一切下回分解。

電視是居民基本及受歡迎的娛樂之一,基於地理、歷史等特殊因素,澳門電視服務幾十年來都處於“冇王管”狀態,就算十五年前有線突然取得專營合同,與公天勢成水火,情況一直未有太大的變化,期間經歷過爭議、停播、官司及協商等過程,一再折騰社會。三個月後“兩約”俱到期,正是矯正的良機,全社會都希望徹底解決,為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真正劃上句號。

縱觀澳大中期報告,新意欠奉,幾乎是現存模式的翻版。簡單來說,就是由特區政府選定公營或非牟利機構,處理基本頻道的信號接收、整合及發送等,再通過地下管網將基本頻道傳送至原公天網絡,最後轉到居民的家中。報告建議了基本頻道的選定準則,但涉及版權問題則由政府以協商、購買等方法處理。收費電視方面,報告建議開放市場,鼓勵多元市場發展。

現在的問題是,一般居民在過渡期內可看到多少基本頻道及其內容,遇到有區域版權問題的節目是否要中斷轉播?政府要為基本頻道付出多少財政、人力成本?過渡期要多久,澳門電視服務長遠發展又如何?

早在特區政府抛出基本頻道概念時,已有不少質疑的聲音,如指方案令政府有干預居民資訊選擇權之嫌,更涉及政府要最終埋單、包底。即是說,政府或可保障居民有順暢、穩定、完全合法,甚至價格合理的基本電視頻道可睇,但頻道數目、內容能否如現時般不得而知,充滿變數。政府日後隨時要為少少的頻道、版權變動,四出張羅,出錢出力,吃力不討好,幾面不是人的機會頗高。故如此操作只能是過渡期內的權宜之策,絕非長效機制。

市場事,市場了。對一般行業而言,開放市場、自由競爭是資源有效分配的最佳方法,但電視比較特別,既是娛樂產業,又是資訊公器,每個政府都會小心處理,既要保障社會公衆的知情權、資訊權,又不能將所有東西都攬上身。除基本頻道概念外,全面開放電視轉播市場應是澳門其一長遠選擇,只要從法律、批給合同上嚴格規範,以保障居民的利益優先,規定合法電視轉播商必須以合理價格,向居民提供若干免費頻道和節目,即現時所謂的基本頻道,其他收費頻道就在商言商,政府責在監管,非落手落腳。如此通過市場競爭,質素有保證,各取所需,方為多贏方案。

夏 耘